(吉隆坡20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指出,司法和立法机构的领导人必须勇敢做出他们认为正确的决定,并一直坚持下去。
她强调,司法独立的原则必须通过行动证明,而不是言语。
“如果你是司法机构的领导人,你必须要有勇气做你认为正确的事情,并保持坚定继续这样做。
“如果你是一名领导人,你必须履行自己的诺言。谈论或宣扬司法独立很容易,但这一原则必须转化为行动。”
首名女性首席大法官
东姑麦蒙今日在吉隆坡马来亚大学法学院礼堂,举办题为“为领导而生:首席大法官的心路历程”的论坛上说,司法机构是人民评判这个国家的基准。

东姑麦蒙将于7月2日正式年满66岁达法官法定退休年龄。她自2019年5月2日受委成为国内首名女性担任法院首席大法官。
另一方面,东姑麦蒙也分享了法官生活背后的爱情故事,那个夺走其芳心的男人,其实并没有什么有趣之处。
她说,其丈夫扎马尼依布拉欣是一个坚定要赢得其芳心的男人。
“我们是同班同学,所以我们之间没什么有趣的事,但我可以说,他是一个专一的人。
“尽管曾被(我)拒绝,但他都从未放弃和一直尝试。
“1982年毕业后,我们结婚了,我感到很幸福,因为他是个好丈夫,我今天的成就全靠他的支持。”
东姑麦蒙坦言,身为职业女性,她面对严峻的挑战,因为她必须平衡专业职责和家庭工作。
“我很幸运能有这样一位朴实的丈夫,他从不强迫(我)做他最喜欢的食物。”
公众普遍误解伊斯兰教义
东姑麦蒙指出,公众普遍对伊斯兰教义存在误解,而这种误解会蒙蔽公众的认知,并影响他们对备受瞩目案件的反应。
她以印裔妇女英德拉的“前夫改教争3子抚养权”案为例说,尽管民事法庭将监护权判给母亲,但伊斯兰法庭颁布的监护令与前者产生矛盾,导致这一过程变得复杂。
“当你缔结民事婚姻时,民事婚姻中出现的任何争议都必须由民事法庭解决,这是一个明确的原则。
孩子不应被剥夺
“所以我们有两个相互冲突的监护令。母亲因此向民事法庭申请归还令,申请司法检讨以执行强制令,要求警方寻找孩子并送回母亲身边。”
东姑麦蒙指出,对她来说,伊斯兰没有任何理由或依据,剥夺孩子的母亲或母亲的孩子。

“(但)后来有人质问我,说我在裁决案件时,没有坚持伊斯兰教义,也不保护伊斯兰。
“然而,当我反问他们,必须坚持伊斯兰的哪些原则时,我没有得到答案。
“我的结论是,这与伊斯兰原则无关。母亲不应被剥夺孩子,这是一条简单的正义原则。”
尽管如此,她补充,有必要保护伊斯兰免受误解。
若与宪法精神不一致
修订法律 或判无效
东姑麦蒙说,根据近年来联邦法院的裁决,若修订后的法律与宪法精神不一致,纵使是修宪了,最终也很有可能被判无效。
“宪法可以被修订,但修订过程与结果必须合理及符合宪法精神,这是宪法至上原则。
“因此,我们欣见一些符合宪法精神的修宪案,如在联邦宪法第8(2)条款中加入‘性别’一词(联邦宪法第8(2)条款:禁止基于宗教、种族、血统、出生地或性别的歧视),以及去年与公民权条文有关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案。”
东姑麦蒙在马来亚大学法学院举办的“第二届纪念阿兹米卡立宪法论文比赛,推介仪式上说,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它规定了中央与州立法机关的权限,成为社会契约。
“若要释宪,不仅局限于文本,还结合国家的历史背景。
“学习宪法不容易,对它的理解将对国家、世界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正确理解和运用宪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