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宥胜(王宥胜)被控对女员工袭胸、强吻,被依强制猥亵起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判处8月有期徒刑,全案进入二审,宥胜当庭表示认罪,希望法官从轻量刑。高等法院31日上午宣判,判决宥胜8月有期徒刑,缓刑5年,需支付公库200万(约27万令吉),缓刑期间并接受保护管束,仍可上诉。
宥胜于2023年6月间,被爆曾对公司女员工上下其手,陆续有3名女子透过面书,爆料曾遭宥胜在车上、在家中等处被袭胸、舔耳、熊抱,引发演艺圈震撼。有民众向台中地检署告发,全案移转管辖到台北地检署,检方侦办后认为,宥胜于2016年间,藉故进入其中一名女子家中,趁其不备,控制住女子行动后,解开女子内衣对女子袭胸、舔耳,因女子反抗才罢手,因此依强制猥亵罪将宥胜起诉。
一审审理期间,宥胜虽然认罪,但被发现透过“中间人”传话,表示愿意“提供相开庭相关资料”,于庭前给被害人当参考,被害人律师认为这根本有教唆串证之虞。法官认为,严重侵害女方性自主权及身体控制权,不仅未能和解,还不当与女方、证人接触,有试图勾串之虞,难认有悔悟之心,还造成女方二次伤害,因此依法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