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上诉庭今早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撤回他寻求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退审他被控25项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一案,而入禀的上诉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为首的三司,原定于今早聆审纳吉入禀的上诉申请;另2名法官是拿督阿末再迪和拿督阿兹曼。
然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开庭后告知三司,说明他已接获纳吉的指示,寻求撤回上诉申请,并接着为此列举3项理由。
他解释,纳吉是因柯林劳伦斯和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曾在同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而于2023年8月14日,向高庭提呈要求柯林劳伦斯退审上述案件的申请,但后者在去年8月18日,驳回这项申请。
他接着说,纳吉如今寻求撤回上诉申请,是因为纳吉要求柯林劳伦斯退审其案的申请被驳回后,柯林劳伦斯已在当初继续进行的高庭审讯中,聆听吕爱霜出庭供证的证词内容长达10天。
他补充,作为上述案件最后一名控方证人的查案官也已供证。
他强调,虽然纳吉现阶段撤回上诉申请,但这决定应无损其当事人未来若在上述刑事案中,被判罪成而入禀上诉时,有权在上诉理据中,重新挑起柯林劳伦斯和吕爱霜存在上述关系的问题。

因此,他希望三司,在撤销纳吉的上诉申请时,特别注明纳吉可获得的上述权利。
他说,纳吉如今要求撤回上诉申请的第2个理由,是因为若上诉庭最终驳回其上诉申请,那或令其当事人,一旦被判滥权或洗黑钱罪成后,可能无法在上诉案件中再挑起此事,因为此事涉及已具“既判力”的问题,即不能再次挑起已被审判的同一个事项。
沙菲宜指出,第3个理由则是因他们认为在纳吉若被判罪成后,才在届时的上诉案件中,挑起曾经要求柯林劳伦斯退审案件的问题,才是明智的选择。
他解释,这是因为如果柯林劳伦斯最终判处纳吉罪成,则将需撰写书面判词理据,那纳吉的律师团队可从中得知法官在评估吕爱霜的证词时,如何可不受过去和吕氏曾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关系影响。
“他(柯林劳伦斯)宣称他真的可不受影响,那我们将看看他如何不受影响。”
沙菲宜说,他已和控方讨论,控方不反对其当事人寻求撤案的申请,且同意他要求三司,特别注明纳吉未来在上述刑事案中,若被判罪成而入禀上诉时,有权在上诉理据中,重新挑起有关曾要求柯林劳伦斯退审案件的问题。
主控官卡马峇哈林副检察司接着证实控方的上述立场,并同意沙菲宜提出的上述条件。
最终,仄莫哈末鲁兹马说,三司聆听了诉辩双方的陈词后,撤销纳吉的上诉申请,但如果未来有必要,纳吉可因在上述案件被判罪成而入禀的上诉案件中,重新挑起有关曾要求柯林劳伦斯退审案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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