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我国在2020年至2024年间,共有772宗水源污染案件在法庭定罪,累计罚款额超过1330万令吉。
天然资源及环境可持续性部长聂纳兹米指出,环境局在过去5年间,调查了896宗涉及河流污染的投诉案件。
他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伊斯兰党淡马鲁区国会议员莎拉米雅的提问时说,共有772宗水源污染案件受到提控,并在法庭上获定罪,累积罚款为1330万3500令吉。
今年3月与4月,国会下议院与上议院分别三读通过了2023年环境素质(修正)法案,其中修订的第28条文将环境污染的刑罚上限,上调至1000万令吉罚款及5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