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CTOS(CTOS,5301,主要板科技)上诉得直,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于2月7日的裁决,裁定原告起诉CTOS诽谤、疏忽及违反信托义务的指控不成立。
CTOS今日向马证交所报备,上诉庭今日在聆听双方陈词与意见后,作出这项裁决。这意味CTOS不必赔偿客户因信用评分过低所蒙受的损失。

上诉庭指出,在普通法里,信用报告机构不负有注意(care)的义务。此外,根据《信用报告机构法》(CRAA),信用报告机构可以制定和发布信用评分,作为其信用报告业务的一部分。
因此,上诉庭推翻吉隆坡高庭今年2月7日作出的判决。吉隆坡高庭是于2月7日宣判CTOS独资子公司CTOS Data Systems私人有限公司在一项毁谤案中败诉。该公司随后在2月8日提出上诉。
一名43岁女商人此前起诉CTOS疏忽及违反信托义务,指控CTOS的不准确信用评级对她的个人声誉、财务和公司业务造成损害。
这名女商人是于2019年5月在申请汽车贷款时被CTOS的负面报告影响,而遭银行拒绝贷款。后来,她发现CTOS报告包含不准确的数据,导致错误的负面评级。
高庭今年2月7日勒令CTOS向这名女商人支付20万令吉的赔偿,同时还判CTOS需支付5万令吉的庭费。
CTOS今日闭市收在全日最高,涨7仙至1.45令吉,成交量有1296万78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