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日综合电)台湾新北市一名男子前年对熟睡中的12岁女儿性侵得逞,事后虽曾打电话向女儿道歉,但出庭时仍辩称“酒醉不记得”。新北地院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判刑4年2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新北市一名从事人力仲介男子于2022年9月底,酒后失去理性,竟对在家人房间里熟睡的12岁女儿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少女受到惊吓,连夜逃家求助女同学,连两天都不敢回家。
“明天叫爸爸死给你看吗?”“我当然知道啊,那个时候我真的不知道在做什么。”少女离家后,男子曾打电话向女儿求情,少女则回,“不要情绪勒索我”、“那个家我又不是不会回去”、“这是一辈子的阴影”。
男子到案后,在警询、检方侦查及法院出庭时,均表示是“酒后乱性,不记得”,不为法官采信,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性交罪,判刑4年2月,仍可上诉。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