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7日讯)士林地检署今天侦结艺人NONO(本名陈宣裕)涉性侵多名女子案,认定6名被害人共受害7次,分依3次强制性交、2次强制性交未遂、2次强制猥亵等罪嫌提起公诉,建请法官从重量刑。检方查出,NONO曾在外景录影收工后,尾随一名女工作人员至女厕,从后方强抱住她,说“你要不要跟我打炮,跟我打炮很爽”,所幸被害人有随身携带小型电击棒防身,趁NONO解裤带时,拿出放在右后口袋的电击棒,电他的右腋下一次,NONO被电得仓皇逃离。
士检起诉指出,NONO于1990年代加入经纪公司成为艺人,其后加入吴宗宪旗下的宪宪家族,因与吴宗宪搭档演出知名度大增,成为当时演艺圈俗称的“B咖一哥”,竟不思洁身自爱、当社会大众的言行表率,反而利用知名艺人的身分,藉参加电视节目通告演出、及社群交友平台渐为流行的机会,妨害多位女子的性自主权。
检方详细调查7件从北检移转管辖至士检的案件,认定NONO对其中6女构成7件性侵或强制猥亵行为。

其中一件的被害人,是NONO认识十几年的电视台工作人员“A9”,2013年NONO因客串偶像剧至宜兰出外景,再次遇见她,傍晚收工后,剧组人员都已离去,NONO见她进入女厕洗手台梳洗,竟尾随她进入女厕自后方大力熊抱她搓揉胸部,说“你要不要跟我打炮,跟我打炮很爽”,犯强制猥亵得逞。
被害人为求顺利脱身,转身面对他假意顺从,趁他解开自己裤头时,取出随身放在裤子后口袋的电击棒,电击NONO的右侧腋下,NONO受到惊吓仓皇逃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