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讯)联邦法院今早驳回前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就上诉庭驳回他起诉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诽谤的诉讼,寻求上诉的准令请。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为首的三司,今日在聆听申请人和答辩方的陈词后,一致作出上述裁决,并谕令阿班迪向林吉祥支付3万令吉的堂费。

代表阿班迪陈词的律师是廖德发和鲁本马迪亚拉瓦南,而代表林吉祥陈词的律师则是桑吉柯。
东姑麦蒙宣判时指出,高庭法官是根据对案件证据作出的评估和法律原则,驳回阿班迪起诉林吉祥诽谤的诉讼,而上诉庭之后也维持高法庭原判。

她说,三司认为,此案并不是法院应发出上诉准令的案件,因此驳回阿班迪的申请。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其特别政务官林瑞光、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蕉赖区国会议员陈国伟和文冬区国会议员雪芙拉今日陪伴林吉祥,在联邦法院了解案件进展。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玛(现为上诉庭法官)当初在驳回阿班迪的诉讼时,接纳林吉祥以“受约制特权”(qualified privilege)作为抗辩理由,说明林吉祥成功证明他在发表被阿班迪指控为具诽谤性的言论时,是享有“受约制特权”的保障。
她解释,这是因为1MDB丑闻,涉及犯罪、非法行为以及对国家经济造成的影响,且关乎国家最高领袖和政府机构的诚信。
现年74岁的阿班迪因不服高庭裁决,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并在上诉庭驳回其申请后,最终于2023年12月1日,向联邦法院入禀寻求获得上诉准令的申请。
新闻背景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玛是于2022年5月23日,驳回阿班迪于2019年7月5日,针对林吉祥撰写一篇提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的文章,起诉他诽谤的诉讼,阿班迪在高庭宣判隔天,入禀上诉申请。
然而,上诉庭于2023年11月2日,驳回他的上诉申请。
根据诉状,阿班迪指由林吉祥撰写题为“以为大马正在迈向廉正之路的危险谬误”,于2019年5月6日在网媒“当今大马”刊载,文中涉嫌具诽谤性的字眼,影射他参与犯罪,并在1MDB丑闻中串谋犯罪,也暗示他是没道德和诚信的人,并在担任总检察长期间滥用职权。
阿班迪是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担任总检察长,他指控上述含诽谤意味的内容不属实,故意破坏其形象和信誉,意图博取廉价宣传,因此起诉林吉祥诽谤,向后者索取1000万令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