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因虐待唐氏综合症少女贝拉而被判监12年的福利中心“Rumah Bonda”创办人西蒂拜润的上诉,今日被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拿督诺琳峇哈鲁在驳回西蒂拜润(32岁)的上诉后,裁决维持地庭的原判。
“法庭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干预地庭判决。因此,上诉人(西蒂拜润)的定罪与刑罚无不妥及保持。上诉被驳回。”
吉隆坡地庭是在2023年5月3日宣判,西蒂拜润忽视和虐待贝拉两项罪名成立,共判监禁22年;惟基于刑期同时执行,她仅需坐牢12年;法庭谕令她马上被送入加影监狱服刑。
她也被谕令守行5年,期间须由一名本地人担保,并支付5000令吉担保金,刑满出狱后,她也须进行200小时社区服务。
对此,她入禀上诉,并聘请了资深律师拿督郑宝德作为其代表律师。
西蒂拜润被控于2021年2月至6月期间,在隆市旺沙玛珠公寓伤害唐氏儿拉,导致对方受到身心伤害,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2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但她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
她也被控于2021年8月20日,被指在同样时间和地点,疏忽照顾唐氏儿贝拉导致对方受到身心伤害,当时她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