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3名陆路交通局执法官员,因向一名没有商业车执照(GDL/手牌)的罗厘司机索贿600令吉,今日被控贪污罪名,不过他们否认有罪。
3名被告阿末里扎(42岁)、苏旦阿兹里(37岁)和阿里夫沙基尔(36岁)被控在去年6月23日晚上11时13分,于云顶吉冷路往鹅唛方向路段的巴士站,向无法展示商用车辆执照的纳文达兰索贿600令吉,以作为不受付及不充公罗厘的报酬,结果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是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而苏旦阿兹里则因为在去年6月27日的晚上8时30分,在武吉莲花苑收费站向纳文达兰索贿800令吉,作为不对他采取行动的条件,结果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刑。
主控官诺迪雅娜副检察司原先向法官罗兹娜建议,让每名被告以1万3000令吉保外候审,但3名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兹里则要求降低保释金。
结果法官批准3名被告每人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在2月2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