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上周在捷运(MRT)向1名华裔女子露下体的暴露狂,今日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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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黄彩霞(译音)也谕令31岁的被告吴志良(译音),若无法缴付罚款,需以监禁2个月代替。
推事宣判时说:“你(被告)在公共场所作出这种罪行,引起公众恐惧。”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今年12月5日下午6时46分,在搭乘捷运从甲洞卫星市站前往甲洞美罗柏丽站途中,向一名22岁女子露下体。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企图以语言或手势侮辱他人尊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叶洁希(译音)副检察司建议推事,对被告给予适当的惩罚,作为一个教训。
然而,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代表被告的律师苏德利斯为被告求情时,以被告需要照顾母亲为由,希望推事庭可以从轻发落。
日前,一名女子在社媒发文申诉,于12月5日傍晚6时许乘搭捷运时,一名男子站到她面前露出私处,女子当下拿起手机拍下证据,男子发现被拍后便从美罗柏丽玛站下站车,女子感到心灵受创,事后也立即到邻近警局报警。
据媒体报道,警方于本月11日成功逮捕该名暴露狂,初步调查显示,嫌犯承认在车厢内向女事主露出下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