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一名担任别人“二房”女子,分享在结婚后,遭受丈夫原配设下的各种限制,如不能生育及每周只能与丈夫共度2个晚上。
女子在社媒X分享,这些条件是其丈夫原配所设下,作为他们两人结婚的条件。
“我是在原配祝福下,与丈夫结婚,担任第二名妻子。大学时和老公相爱。”
但她已故的家公,不允许两人结婚,因她不戴头巾,其丈夫的家庭比较虔诚。
“丈夫和原配是根据家庭意愿结婚的。原配知道我的存在,但并没有批准这段关系。
“长话短说,我已故的家公6年前去世了,我丈夫请求他原配批准娶我。原配批准了,家人也都知道。”
然而,女子说,她在整个婚姻过程中,对原配态度感到心碎,因她所遭受的限制越来越多,甚至被禁止参加家庭活动。
“条件是,我不能被带去参加婚礼,因原配希望在公共场合被视为丈夫唯一妻子。
“每周轮到我两天(与丈夫相处),而周末不被允许,我们不能生孩子,且禁止公开秀恩爱。”
女子说,出于对丈夫的爱和感情,她不得不忍耐,也希望家庭和谐。
“因为我爱丈夫,也想要和平地生活,所以我遵守,而且还安慰丈夫要遵循原配的要求。”
“她让我们以清真的方式在一起,我非常感激。但在我心里,只有上苍知道我的感受。丈夫总是问我,我是否可以忍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