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卫生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3年保障公共卫生管制吸烟产品法案一读,禁止任何人以“捆绑销售”方式,将烟草产品、香烟材料或替代烟草产品与其他奖励、物品、固本、优惠或服务,一并当成服务或礼物售卖或赠送给他人。
法案第12(b)、(c)和(d)条文也阐明,烟草产品、香烟材料或替代烟草产品不能与其他物品或服务使用相同的包装和标签。
违反上述条文者,初犯可被判最高罚款2万令吉,或最高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重犯 则可被判最高罚款3万令吉,或最高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
若违法的是企业,初犯可被判最低2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最低5万令吉或最高3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