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土团党泗岩沫区部副主席阿当拉德兰面对的6项共计367万令吉洗钱控状,获准从莎阿南地庭转交到吉隆坡地庭审理。
这使得被告所面对的控状共12项,即5项索贿及收贿罪名,以及7项洗钱罪名。

法官阿祖拉批准了主控官莫哈末法德里副检察司的申请,将被告所面对的所有案件,转移至隆市第14刑事地庭,由法官苏扎娜审理。
同时,另一主控官法拉雅斯敏副检察司在吉隆坡地庭向苏扎娜指出,辩方审视了洗钱案件的相关文件,在得到被告代表律师拿督斯里拉詹纳瓦拉南证实后,便会申请让被告所有案件一同审理。
苏扎娜随后择定此案于2024年1月11日过堂。

11月9日,身为Bayu Bumiraya有限公司董事的阿当拉德兰于莎阿南地庭面对6项控状时不认罪。他被指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27日,将367万5000令吉的非法活动资金从该公司转移至其联昌银行私人户头内,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第4(1)条文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15年,以及罚款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新闻背景
阿当拉德兰是于2023年2月21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并面对一项索贿控状,即向MIE基建与能源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末祖索收取项目价值的3.5%至7%现金。
他随后被控另一项向同一人(末祖索)收贿50万令吉的罪名。
在2月22日,阿当拉德兰再被控两项向连天全(译音)和末祖索收贿410万令吉的罪状,以协助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和MIE公司取得两项相同的Jana Wibawa项目。
2月28日,他又被控向连天全索贿200万令吉,以作为他协助Nepturis取得Jana Wibawa项目的酬劳。
阿当拉德兰于10月25日,再度被控上隆市地庭,这次是涉及5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
他被控使用其联昌银行户头内的50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抵触反洗黑钱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条文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