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警方揭露,诈骗集团竟冒用他人身分,开设公司及银行户头当“钱骡”户头,来回转账洗钱!
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南利告诉国文《马来西亚前锋报》,警方目前共鉴定156个以公司名义开设的“钱骡”户头,包括86间公司及70间店铺。
他指出,诈骗集团开设商业公司的银行户头,是为了进行频繁的大数额转账,方便掩人耳目。

他透露,警方调查发现,这些公司户头持有者,皆是正当公司的老板或经理,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名下竟开设了第三方公司和有关公司的银行户头,且这些户头还被不法分子当成“钱骡”户头洗钱。
“他们甚至没有发现,自己已成为某公司的经理,警方是在追查一间公司经理的银行户头时,发现转帐中涉及几宗毒品案后,才揭发此事。”
南利指出,警方目前正在追查,不法分子是如何在当事人不知情下,冒用对方的身分及名义开设公司和银行户头,同时建议有关当局,应在注册公司的流程中,更加细心和严谨。
“有关单位可以将没有犯罪行为和可疑转账的要求,设置为开设公司的先决条件,避免违法事件发生。”
同时,南利也提议有关当局可以在民众开设公司或商业银行户头前,更加仔细的审查其背景,以及使用较为严苛的条件限制。
他也建议政府可以参考新加坡的“共有责任制”(Shared Responsibility Framework)以防止“钓鱼”类型的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