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2日综合电)台湾富士康集团旗下的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被中国认定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被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罚款2万元(约1万3105令吉)。
根据企业信息数据库“天眼查”,处罚事由显示,富联科技(武汉)将部分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费用列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8人费用88万余元(约58万),2022年度涉及15人费用105万余元(约69万令吉)。
根据规定,富联科技(武汉)所得税超范围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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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富联科技(武汉)由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工业富联全资子公司。工业富联为富士康的A股上市公司。
台湾半导体巨头鸿海集团为富士康的母公司,该集团创办人郭台铭之前宣布独立参选台湾的领导人选举。
中国税务部门对富士康进行税务稽查和用地情况调查。分析认为,北京此举意在表达对郭台铭参选的不满,因他参选是和蓝营抢选票,变相帮助了民进党参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