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说,一些穆斯林会认为一对穆斯林母女,寻求法庭裁定吉兰丹伊刑法的其中18项条文违宪案件,仿佛是挑战伊刑法之举,是因为骑劫宗教和玩弄此课题的政客挑起这类看法。
他指出,上述案件实际上不存在挑战伊刑法的问题,反之所争论的问题在于州立法机关是否有权制定上述条文,接着并以一宗挑战雪州伊刑法其中一项条文违宪的联邦法院判决为例。
他说,联邦法院曾于2021年裁定,由于有关违反自然性行为罪行,是属国会立法权限,而非州立法机关,因此宣判1995年伊斯兰刑事罪法令(雪兰莪)第28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可被定罪的条文)违宪。

“联邦法院在2021年为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决,以及如今(挑战丹州伊刑法上述条文违宪)的案件所牵涉的问题,并非攸关伊刑法,而是关于州立法机关制定有关法律的权限。”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首相问答环节,回答土团党话望生国会议员莫哈末阿兹兹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首相也说:“有者在发表演讲时,包括在国会内指谁人挑战伊刑法,那我们(反对党)将取代失败的政府;若要取代现有的政府,请发梦吧,目前执政的政府非常强大,掌握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
联邦法院是于昨日聆审穆斯林母女聂依琳祖丽娜和东姑雅丝敏,寻求法院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其中18项条文违宪的案件。
此外,安华指出,政府已同意设立一个获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御准的特别委员会,以提升伊斯兰法庭的地位。
他说,上述委员会将与宗教司和各方进行讨论,从而获取他们的意见,以制定可落实的条例,旨在增加伊斯兰法庭的权限。
另一方面,安华今日在访问大马微电子系统研究院(MIMOS)时说,此案不是发生在其任内,而且此案也不是在挑战伊斯兰刑事法的地位。
“有人骂是我的错、是昌明政府的错,这是不对的指控。”
他指出,此案不是在挑战伊斯兰刑事法的地位,但流传在社交媒体的说法和司法官外的集会,仿佛是在指责团结政府的不对。
“如今要做的是,交由联邦法院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