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前农业及食品工业部长拿督斯里罗南建迪指出,联邦农业销售局(FAMA)声称,在部长指示下分销本地白米是合法的,这证明该局主席阿米鲁丁不了解农销局在分销本地白米的角色。
他说,1965年联邦农业销售局法令第2条文阐明,农销局可销售任何农产品,除了黄梨、橡胶、棕油、稻米、白米和烟草。
罗南建迪日前在文告中指出,国盟政府在2022年修订该条文,扩大农销局权力至允许营销牧产品,修正案在今年8月1日生效。
他说,法令的第3(4)条文阐明,部长的指示不能与此法令相违,因此,农销局不能营销或分销白米,部长也不能指示该局这么做。

不过,阿米鲁丁今日发文告,反指罗南建迪误解1965年联邦农业销售局法令的条文。
他说,为了解决白米供应,农业及粮食安全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布有权指示该局分销白米。
他解释,该法令第2条文阐明需与第1A条文同读,根据该条文,若国内白米供应短缺,允许相关当局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人们有足够的食物供应。
阿米鲁丁指出,罗南建迪仅以有关法令第2条和第3(4)条来支持他的说法。
“通过仔细阅读第1A条款和第3(4)条款的规定,这两项条款都允许部长不受限制或约束。‘除非上下文要求不同’这句话是第1A条款中的一个限定词,它在诠释农产品时允许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