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5日讯)女子在自助洗衣店被人以利器捅伤案,周日遭警方逮捕的男子,今日被控上法庭,他承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法依兹(25岁、无业者)今早在瓜登地庭,被控企图抢劫及致伤现年31的女事主。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30日下午3时,在瓜拉尼鲁斯县石布浪达吉的一家自助洗衣店内,犯下有关罪行,抵触刑事法典394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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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条文下被控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及鞭刑。
法官娜兹丽莎莫哈末纳兹里择定此案于本月10日过堂。
此案由英丹诺希尔瓦妮副检察司提控,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来自甘榜特拉哥达音的受害者,于上周六下午3时许,在石布浪达吉的斯里班台兵营前的一家自助洗衣店内,遭人由后以相信是剪刀的利器捅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