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独家报导)大马美容协会及整形美容与颅颌面外科医师协会指出,如果由非医生来“操刀”微整形,可被归类为刑事罪,以及可被提控。
大马整形美容与颅颌面外科医师协会主席雷古纳坦说,这属于刑事犯罪,因它是由非医生所进行。卫生部没有管辖权限,因此警方应采取相应行动。
他是针对近期1名自称美容师的女子,在1名少妇的胸部注射玻尿酸而将后者致死事件,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这么回应。

雷古纳坦强调,所有整形外科医生都是大马医学理事会国家专科准证下注册的专科医生,他们皆拥有卫生部医药作业组及卫生部所颁发的专业执照。
“民众都可前往国家专科准证(www.nsr.org.my)网站,查询所谘询的医生,是否有注册专科准证。”
他也建议,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应有严格规定,以确保公众免受这些所谓的“美容师”危害。
大马美容协会主席冯金玉说,无论网络上或私下卖医美手术,或发送非法医美价钱表,都可直接被提控,从而使非法微整无法发芽。
她也说,由这些非法医生开班授课侵入型医美课程,也应遭到严控。
“以前开课时都会找一些美容师,现在情况是,只要你想学,无论什么行业和背景,都可以上课。”
冯金玉强调,无大马卫生部认证的资格认证和特权信(LCP)的微整医生,都是非法整形师,因此,消费者应慎选医生,以及应前往拥有营业执照注明的诊所,或者到医院进行。
“动刀、打针都属于侵入型医美,并非打一针、开一刀就等同于小事或小手术,而是皆存在风险。”
她补充,美容院将坚守美容师所能服务的范围,时刻不超越侵入型医美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