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8日讯)2名外劳于5年前谋杀一名本地电召车司机,今日遭高庭判处谋杀罪名成立,需执行死刑。
法官努鲁胡达努艾妮是在辩方无法提出合理疑点下,判处缅甸籍被告苏雷(译音,38岁)和印度籍被告古比里星(28岁)罪成。
法官说,两名被告声称不会马来文的说法不能被接受,因为被告能够指示受害人从原来要去的地方提前停下来。
她说,在警察调查时,两名被告也能指点出受害者迈威轿车钥匙的位置。
“受害者的颈部有被拖拽和受伤,而司机位子的安全带,也找到两名被告的脱氧核糖核酸。
“尽管(谋杀手法)不算残忍,但受害者遗体就这么被遗弃在车内,显示被告对受害者没有同情心,因此我同意控方的论点,并判处两名被告缳首死刑。”
苏雷和古比里星之前分别是菜市场助手和罗里跟车员,他们被控于2018年6月21日晚上10时许,在士拉央一个停车场,致死Grab司机艾曼罗斯里(27岁),牴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茜蒂阿妮丝和莫哈末阿米鲁,以刑事法典已废除强制性死刑为由,要求法官判处被告无期徒刑和鞭笞。
不过,主控官莫哈末希卡副检察司则说,谋杀是很严重的罪行,判处死刑是很适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