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2日综合电)台湾高雄一名余姓女子去年遇到爱情诈骗,被骗走数万台币,她发现不对劲跑到阳明派出所报案,不料慌乱中竟给错户头,结果害严姓男子的户头莫名其妙被冻结半年,严男除了对余女提告外,也告派出所没查证就冻结他的户头,对余女和派出所各求偿10万台币(约1万4886令吉)和5万台币(约7443令吉),法院审理后认为派出所只是依法办理,因此判严男败诉。

判决指出,余姓女子是在去年5月间,被自称是警察的陈姓男子欺骗感情,她从5月28日起,陆续给陈男1000至8800台币(约149至1310令吉)不等金额,但陈男事后却人间消失,余女才惊觉是遇到感情诈骗,于是跑到高市警三民二分局阳明派出所报案。
警方根据余女提供的资料,致电165反诈骗受理平台查询后,发现余女提供的帐号未曾遭到通报,员警再度向余女确认,余女肯定自己给的资料没错,于是员警通报反诈骗平台后,将该户头列为警示户头。
不过,由于余女忙中有错,竟将另一位精通紫微斗数的严男的户头号码给了警方,导致严男的户头因此遭冻结,长达半年期间无法领款、存款,害他身上没钱生活,只能向亲友借钱过日子,后来严男查出是余女告他诈骗,自己无端惹祸,于是反告余女诬告。
但检方侦查后认为,余女事后有到警局澄清自己给错帐号,并不是故意要陷害严男,侦结处分不起诉。
严男另提民事损害赔偿告诉,除了向余女求偿10万台币,也向阳明派出所求偿5万台币,法院审理后认为,阳明派出所警员是依照余女提供的帐号依法行政,是余女提供错误的资讯导致严男户头被冻结,派出所及员警无过失,因此免赔。
余女的部分,法官认为她是遇到诈骗一时心急,事后也向严男致歉并立即向警方通报更正户头,因此也认定她不是故意或过失举报严男帐号为诈骗帐号,也判余女免赔,全案还可上诉。
文:台湾ETtoday新闻云
图:台湾ETtoday新闻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