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律师公会前主席梁肇富认为,前首相敦马哈迪的“推崇多元种族国家涉违宪”论存在错误,并指事实上宪法中,有捍卫和推崇其他宗教、种族和文化的条款。

他举例,宪法第3(1)条文阐明有信奉其他宗教的自由,而第8条则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有权受到保护。
梁肇富今日告诉“马新社”,马来西亚的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和多元语言社会,是得天独厚之处,没有任何根据可证明这些得天独厚、财富和美丽之处违反宪法。
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联合主席邱进福也抱持同样观点,并指宪法明确推崇多元种族。

“当马哈迪说推崇马来西亚多元种族是违反宪法时,我不确定他读的是什么宪法。”
他说,除了宪法第3、5、8和11条,第153条也阐明大马半岛马来人和东马原住民拥有特殊地位,以实现教育、就业和企业方面的公平和公正。
“如果我们注意宪法中有关沙巴和砂拉越原住民的定义,很明显涵盖了许多不同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