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上诉庭驳回一名医生的上诉申请,并维持高庭早前判决,即该医生5年前在一所私人医院指责一名麻醉师“贪心”的言辞构成诽谤,需赔偿麻醉师8万令吉。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发现,此案不存在错误以至需要上诉干预。
他谕令医生玛希达承担1万令吉堂费。
其他两司是上诉庭法官拿督施美春(译音)和拿督阿兹玛奥马。
“我们认为,承审法官已考量所有证据,并完全有权根据书面理由作出评估判决。”
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在去年判处妇产科客座医生玛希达构成诽谤,需赔偿吉隆坡安邦公主专科医院常驻麻醉师阿鲁斯8万令吉。
南达巴兰宣读判词时说,三司不认为莫哈末纳兹兰的推理有误或存在缺陷。
他说,三司皆认为,申诉人玛希达采用“贪心”这个词来形容阿鲁斯,是在诽谤后者。
“玛希达在审讯期间采取的立场令情况更复杂。她在证人证词中坚称(阿鲁斯)不道德。”
玛希达原定在2018年10月18日早上11时30分进行手术,惟没准时出现,手术被迫重新调整时间。
当时为了最大限度利用手术室,阿鲁斯为另一名医生的患者进行简短手术。
阿鲁斯拒绝玛希达要求在她抵达前,为其病人注射麻醉药的指示,这导致玛希达在手术室和护理站说出清晰可闻的“贪心”字眼。
莫哈末纳兹兰当时下判时说,考虑到阿鲁斯在医院的资历、地位和声誉,玛希达在两处地点对阿鲁斯使用的字眼构成诽谤。
他说,“贪心”是对阿鲁斯品格、诚信和专业精神的直接攻击,这如同指责他是一个不诚实、不道德、不专业、自私和不负责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