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针对日前 7岁女童度假村泳池溺毙事件,警方已向4人录供,包括救生员、医生和死者母亲,并还会传召更多证人,助查此案。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仙指出,警方目前将溺毙案列为刑事案件,并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33(1)条文,即让孩子在没有任何适当的照料和监督下离开身边,展开调查。
他说,警方已向4名证人录取口供,包括死者母亲、度假村里的救生员、及2名为死者进行急救的医生。

“警方暂时没有采取任何逮捕行动,目前仍在调查和进行录取口供的工作,以确认是否存在任何一方疏忽导致此案发生。”
胡仙说,目前为止,警方仍未取得闭路电视画面,以确认事发过程的时间,包括救生员施救过程,以及还需向更多目击者了解救援经过,警方待调查工作完成,将召开记者会说明情况。
此案于昨早11时38份,在雪州万津摩立黄金海岸度假村(Gold Coast Morib Resort)发生,一名7岁巫裔女童,与家人一起在2公尺深的泳池玩乐时溺水,当民众将她救出泳池外就已陷入昏迷状态,最终送往万津医院后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