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地方政府发展部正准备一份地方政府,在电动车(EV)充电站的申请程序和批准的通令,预计可在今年6月提呈全国地方政府委员会会议。
部长倪可敏说,部门正在为该通令定稿;他透露,申请程序将包括两个主要事项,即地方政府境内的电动车充电站安装审批程序和申请程序,以及准备电动车充电站的规划指南。
他昨日通过书面,回答希盟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李健聪的提问时指出,规划指南包括为所有类型的建筑物,包括多层或高密度住宅区,提供电动车充电站停车位的最低要求。

他说,该通令将在中央、州、地方政府阶段及相关领域执行,以鼓励使用电动车并加快碳减排工作。
李健聪随后对此发文告说,在建筑物内,尤其是地下停车场设充电站,很难获得消防准证,因此他要求地政部也协调消防当局的规划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