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元首御准 强化执行“阿拉”字眼政策
(布城17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说,内阁获得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御准,以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提出强化执行使用“阿拉”字眼政策建议,同时也会巩固大马各族与宗教之间的团结与和谐。
“为了全面解决这(使用‘阿拉’字眼)课题,内阁今日获得陛下御准,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提出强化执行政策的建议。”
他强调,政府一如既往地维护联邦宪法,特别是联邦宪法第3条款,即伊斯兰为官方宗教,其他民族可和平与和谐方式信奉其他宗教。
安华发文告说,内阁今日讨论总检察长决定策撤回吉隆坡高庭裁决,允许基督徒可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在宗教印刷物上使用“阿拉”字眼上诉的课题。
他说,内阁也注意到,有关裁决仅围绕在行政事务,并未改变联邦法院在2014年的裁决。
他还说,内阁也强调,政府尊重、承认和接受各州法令,及陛下于今年2月7日发布的谕令,包括维持现有关于使用“阿拉”字眼的政策。
据媒体报导,政府过去坚决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但如今团结政府撤销上诉,维持高庭允许基督徒可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在宗教印刷物上使用“阿拉”字眼裁决的裁决。
报导提及,政府已在今年4月18日,向法庭提交这项撤诉通知。
政府这举动,引起朝野政党的部分领袖抗议,甚至批评政府为了获得非穆斯林在来临6州选的支持,而做出上述撤销上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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