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6日讯)“托儿所保母虐待2婴儿”案;涉案的托儿所没有相关的经营执照,已遭社会福利局勒令关闭。
柔佛州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委员会主席凯琳妮莎指出,上述托儿所位于新山阿都沙末路(Jalan Abdul Samad)和振林山的分行,也被当局勒令关闭。
她透露,当局援引1984年托儿所法令第20a条文,勒令关闭上述托儿所。
她说,托儿所需要获得地方政府、柔州卫生局及消拯局的允许后,福利局才能给予相关营业执照。

“但是这间托儿所并没有获得各单位的认可,因此当局无法给予执照,并曾建议业者不要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经营,没想到业者并没听取建议。”
国文《每日新闻》报导,凯琳妮莎今日巡视该托儿所时指出,该经营者于今年年初曾向当局申请营业执照,即使无法成功申请执照,经营者仍坚持非法经营托儿所长达3至4个月。
她建议,家长将孩子送往托儿所前,应先询问社会福利局,相关的托儿所是否持有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