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政府正在探讨可援引或修改的数项法令,以让网络诈骗案件受害者取回款项。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副部长蓝卡巴星指出,探讨的法令包括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刑事法典以及刑事程序法典。
“在应对网络诈骗问题上,政府已采取措施打击这个罪案,加强与国际执法机构的合作,确保可对身在海外的犯案者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说,政府采取的措施,也包括提升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在运作、人力资源、中央数据系统、办公室基础设施、器材和金融分析系统的能力。
蓝卡巴星今日在国会上议院的口头环节,回答伊斯兰党上议员拿督胡山阿旺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通过结合各机构的NSRC运作,例如金融机构和电讯公司的人力和专才,当局可采取综合性的执法行动。
“这些行动包括追查可疑的资金交易、追查诈骗分子拨打用的电话、限制(诈骗)取得的资金流向以及撤销诈骗分子使用的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