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指出,总检察署是根据调查结果和供词,才来决定是否要提控个别人士而非他人施压或其他因素。
他今日发文告,回应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批评总检察署,在他未向反贪会录供前就先提控他一事时说,该署是在不偏袒任何人的情况下,做出上述决定。
“这么做是为了确保涉案各方,如受害者、证人、被告和大众得到应有的正义,因此才援引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做出相关决定。”

依德鲁斯除了否认总检察署对抵触任何法律的人士,进行选择性提控和迫害的指责之外,也扬言一旦掌握足够证据,当局将提控违法的人。
“若我们得知任何人抵触任何一项法令,我们将援引相应法令提控对方,不管他们是什么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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