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1日讯)无业男用手机上网赌博,今日被控时直认不讳 ,被判罚款2500令吉或监禁3个月替代。
被告聂马鲁拉威拉(32岁),来自关丹士满慕,被控于去年7月22日约下午4时,在关丹阿益布爹路某商店,用手机进行网上赌博活动。

此举抵触1953年住家公开聚赌法令第7(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聂马鲁认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阿兹兰代为求情时指被告失业,由做清洁工月入约1200令吉的母亲负担他的生活 。
“除了被告,其母亲还要抚养另一名孩子,希望法庭能判被告最低罚款为教训。”
推事努鲁法拉涵随后判决被告罚款2500令吉或以坐牢3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为爱妮艾蒂拉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