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一名父亲因疏忽致死3个月大男婴,今日被地庭判处罚款1万令吉。
地庭法官西蒂阿敏娜考虑到被告阿米鲁哈金(27岁)已经认罪,而作出上述裁决。
她也谕令,如果被告没有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被告也被谕令守行2年,以及即日起进行120小时的社会服务。
阿米鲁哈金被控于1月3日下午4时15分,在鹅唛斯里兰卡威组屋单位内,疏忽导致其幼子头部受伤身亡。
他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下被控,罪成者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20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旺阿末哈吉米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

根据案情,2022年11月15日下午3时左右,当被告祈祷时,摇篮断裂导致婴儿跌落地上。
据称,被告将孩子送往医院,经诊断,孩子的右大腿骨折;过后孩子在服用退烧药后,被送往接受按摩治疗。
事发后,受害人分别于2022年11月30日和2023年1月3日,癫痫发作,。
被告在1月3日下午4时20分,将据说头部不小心撞到屋子前门木框的受害人送到诊所就医,但诊所医生证实受害人身体已呈蓝色,须马上送院;过后,受害人由救护车送到蕉赖东姑阿兹札医院,并被送入儿科重症监护中心(PICU),证实右锁骨骨折,脸颊上还有咬痕。
受害人于当天下午6时22分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