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上诉庭一致批准允许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要求介入罗秀虹拥有3名孩子单独监护权的案件申请。
以拿督哈斯扎娜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解释,上诉庭是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15条文第6(2)项,以及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第96条文作出裁决。上诉庭另两司为拿督施美春(译音)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以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第7条文赋予申请人的权力为前提,这两项条文赋予申请方介入本案的法律权利。
“因此我们批准上诉,并搁置高庭6月15日的庭令。”

哈斯扎娜也说,上诉庭没有必要详述罗秀虹前夫涉嫌单方面为3名孩子改教的合法性,因为此案的司法检讨定于3月21日在高庭审理。
该理事会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哈聂夫,而罗秀虹的代表律师则为斯里慕鲁甘和山姆舍星。
较早前,莫哈末哈聂夫辩称,该理事会有法定义务照顾改信穆斯林者的福祉、教育和指导,并通过宗教捐税基金和宗教指导向改教者提供经济支持。
斯里慕鲁甘随后向媒体指出,该理事会现在需要向高庭提交一份申请,以证明为什么在今天的决定后,罗秀虹和前夫之间的离婚申请中的监护权应该有所不同。
高庭于去年2月21日批准罗秀虹为3名子女提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谕令福利局将3名孩子归还给罗秀虹单独监管。
MAIPs于同年3月7日入禀介入诉讼的申请,寻求介入罗秀虹与前夫纳嘉斯瓦兰的离婚诉讼,试图更改罗秀虹重新获得3名孩子的监护权庭令。
吉隆坡高庭随后在6月15日驳回该申请,理由是该理事会并非离婚案的利益相关方;MAIPs就有关裁决提出上诉,案件今日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