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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泪崩寻改教子女案

罗秀虹

Loh Siew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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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泪崩寻改教子女案◢ 罗秀虹3孩监护权一波三折 宗教理事会获准介入

(布城7日讯)上诉庭一致批准允许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要求介入拥有3名孩子单独监护权的案件申请。

以拿督哈斯扎娜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解释,上诉庭是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15条文第6(2)项,以及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第96条文作出裁决。上诉庭另两司为拿督施美春(译音)和拿督莫哈末纳兹兰。

“以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第7条文赋予申请人的权力为前提,这两项条文赋予申请方介入本案的法律权利。

“因此我们批准上诉,并搁置高庭6月15日的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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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秀虹(右)与孩子们(档案照)。

哈斯扎娜也说,上诉庭没有必要详述前夫涉嫌单方面为3名孩子改教的合法性,因为此案的司法检讨定于3月21日在高庭审理。


该理事会的代表律师为莫哈末哈聂夫,而的代表律师则为斯里慕鲁甘和山姆舍星。

较早前,莫哈末哈聂夫辩称,该理事会有法定义务照顾改信穆斯林者的福祉、教育和指导,并通过宗教捐税基金和宗教指导向改教者提供经济支持。

斯里慕鲁甘随后向媒体指出,该理事会现在需要向高庭提交一份申请,以证明为什么在今天的决定后,和前夫之间的离婚申请中的监护权应该有所不同。

高庭于去年2月21日批准为3名子女提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谕令福利局将3名孩子归还给单独监管。

MAIPs于同年3月7日入禀介入诉讼的申请,寻求介入与前夫纳嘉斯瓦兰的离婚诉讼,试图更改重新获得3名孩子的监护权庭令。

吉隆坡高庭随后在6月15日驳回该申请,理由是该理事会并非离婚案的利益相关方;MAIPs就有关裁决提出上诉,案件今日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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