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前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重申,政府调查他的回忆录《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所设立的特工队没有法律依据,所公布的报告也是非法的。
他在针对政府入禀高庭要求撤销他的诉讼,而在本月头提呈的驳回撤销申请的宣誓书中,指联邦宪法或其他法律没有赋予政府设立有关特工队的权益。
“无论是联邦宪法第九附表,还是其他条款,都没有赋予政府设立特工队的法律权益或特权
“因此,当局所委任的特工队是非法的,他们所提呈的报告也是非法的。”
他也以政府申请撤销他诉讼将引起重大的宪政问题为由,要求高庭驳回当局的申请。

汤米汤姆斯在去年10月27日入禀的诉状中,指控特工队的报告违反了刑事法典第499条文和500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他希望法庭宣判政府发布的报告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而名誉权在联邦宪法第5(1)条款和第13(1)条款下受保护。
有关诉状将政府和特工队成员,即砂政府法律顾问兼砂州前检察长拿督斯里冯裕中、沙巴州前秘书拿督哈欣拜占、妇女部前秘书长兼法律事务组主任拿督祖乃达、前法官兼总检察署高级联邦律师拿督佳吉星、律师拿督沙哈鲁丁、峇拉古鲁、国家施政、廉正与反贪中心(GIACC)副总监(特别事务和国会)法拉阿杜拉,以及大马政府保安官总署(CGSO)资讯与通讯科技(ICT)安全和官方机密部主任纳吉苏里列为答辩人。
另一方面,高庭法官旺阿末法立择定于1月30日,审理汤米汤姆斯提出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