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16日讯)2名男子因参与斗鸡活动被控上庭,俯首认罪后各被判处罚款2万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从事鱼条业和技工,被控于3年前涉及非法斗鸡活动,若无法缴付罚款,将被监禁6个月取代。
被告莫哈末纳兹里(47岁、鱼条业者)及莫哈末赖米(33岁、技工)今日在瓜登地庭聆听控状后认罪,法官娜兹丽莎莫哈末随后作出裁决。

两人是在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772法令)32(1)(a)条文下被控。
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2020年9月3日凌晨4时15分,在甘榜武吉督炳一间住家后的凉亭内斗鸡。
此案由登州兽医局检控官莫哈末达哈及法兹利山依萨汉提控,被告莫哈末纳兹里及莫哈末赖米的代表律师,分别为希玛都劳达及纳兹米阿迪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