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4名人士因涉嫌虚假申报总额50万4460令吉的“职业振兴计划”(Program Penjana Kerjaya)奖励金,今日在地庭面控,他们都否认有罪。
被告莫哈末再迪(45岁,科技公司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兹里(45岁,贸易与建筑公司及印刷公司董事)、诺里占(59岁, Ilham Diya公司东主)和莫哈末阿斯拉夫(31岁,Bmine公司经理)被控在2021年6月3日至9月13日期间,分别于布城社险机构办事处,和安邦路的社险机构办事处提出上述虚假申报。
4名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8条文(虚报申领),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被判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不少于虚假申报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罗兹纳分别允许莫哈末再迪和莫哈末哈兹里以2万5000令吉和1万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他们向法庭呈交护照以及每月需前往反贪会办事处报到,同时择定案件在2月15日过堂。
另一名法官苏珊娜则批准莫哈末哈兹里和诺里占,每人以1万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也须交出护照和每月向反贪会报到,并择定案件在2月7日过堂。
此外,法官阿祖拉批准莫哈末阿斯拉夫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也定下相同保释条件,并择定案件在2月22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分别是反贪会副检察司莫哈末法迪里、卡莱瓦尼和阿蒂卡,至于莫哈末再迪和诺里占代表律师则是阿扎丽雅和哈斯玛,莫哈末哈兹里和莫哈末阿斯拉夫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