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灵顿21日综合电)纽西兰最高法院周一裁定,现行法律中仅年满18岁的国民可投票的规定,具有歧视性,侵犯人权。
对此,纽西兰总理阿德恩表示,当局有望立法将投票门槛下修至16岁。尽管最终仍需经过国会同意,但此项进展无疑成为新里程碑。
《卫报》报导,纽西兰学生3年前为了气侯问题发起罢课行动,并展开名为“Make It 16”的请愿活动,一共动员了全国数以万计的青少年,他们期待能够在气候议题上拥有更多发言权,并且参与公投。因此他们也发起诉讼,历经长达2年的时间,最高法院最终在21日裁定目前仅开放年满18岁以上民众投票的规定侵害人权。

尽管如此,这项裁决仍然不代表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国民可以投票,最终还是要经过议会通过,新法才能正式上路。对此,总理阿德恩表示,“我认为,应该把这个问题交给议会,也希望每个人都有发言权”。
根据纽西兰法律,想要修改选举法条例,必须要获得议会内超过75%的赞成率,也就是说,要获得两大党工党与国家党的支持,才有可能通过。
执政党工党尚未宣布对于降低投票年龄的立场,不过反对党国家党已表态,“许多其他国家的投票年龄门槛都是18岁,我们没有看到有值得信服的理由来降低投票年龄”。目前全球仅巴西、古巴、奥地利以及马耳他共和国等国允许16岁以上民众投票。
文:《卫报》
图: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