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市场监管总局连同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等7部门,10月31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等,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
在互联网流量红利下,许多商家斥巨资邀请明星代言,然而明星代言近日频繁翻车,今年女星景甜因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被罚约700万元(约456万令吉),女星马伊璃亦因代言奶茶品牌而卷入7亿元(约4.55亿令吉)诈骗案。

另外,黄晓明、王宝强、胡军等多位艺人都曾为金融产品代言,却“爆雷”不断,其中湖南卫视资深主持人汪涵因代言借贷APP“爱钱进”,遭受害者声讨,涉及金额高达230亿(约150亿令吉);乒乓球世界冠军刘国梁也曾是这款APP代言人,两人先后发出声明道歉,并称“会密切更进”。

针明星代言乱象频出,31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电业局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意见》中指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明星广告代言行为规则,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强化明星自我约束,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明星应当依法诚信代言,做好自我把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展开广告代言活动。
同时对企业选用明星代言作出规范,企业应当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为内容负责;选用明星前应充分了解明星个人信用等背景情况,不得选用因虚假代言被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明星,未满10岁的未成年人亦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
《意见》中对于明星代言的广告发布亦作出严格监管,广告发布平台需要对内容进行严格,避免话题炒作、低俗内容等广告信息,严格限制失德艺人的广告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