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今日起诉调查其自传《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义》的特工队和政府,指控他们发布的调查报告违反法律和违反其宪法权,因此要求法庭宣判该特工队是非法机构。
该特工队是调查汤米汤姆斯的自传内容是否违反了法律和联邦宪法。汤姆斯于2018年6月至2020年2月担任总检察长。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汤姆斯在诉状中,希望法庭宣该判特工队是一个非法机构,没有合法权力执行政府分配的职务。

汤姆斯也希望法庭能宣判,由该特工队的调查报告是非法文件,未经法律授权。
政府和该特工队成员,即砂政府法律顾问兼砂州前检察长拿督斯里冯裕中、沙巴州前秘书拿督哈欣拜占、妇女部前秘书长兼法律事务组主任拿督祖乃达、前法官兼总检察署高级联邦律师拿督佳吉星、律师拿督沙哈鲁丁、律师峇拉古鲁、国家施政、廉正与反贪中心(GIACC)副总监(特别事务和国会)法拉阿杜拉,以及大马政府保安官总署(CGSO)资讯与通讯科技(ICT)安全和官方机密部主任纳吉苏里,被列为答辩人。
《马来西亚前锋报》早前的报导,在特工队的调查报告,其中列出汤米在任总检察长时,可能犯下行为不当的9项因素,当中包括干预法官任命、泄露政府机密、监用权力聘请外国律师代表政府,以致玷污司法形象。
该报告建议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3和第4(1)条文、1984年印刷出版法令第8A条文,和刑事法典第124I条文,从发表煽动性言论调查汤米汤姆斯。
诉状指报告违反刑事法
诉状指出,该报告违反了刑事法典第499条文和500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汤姆斯希望法庭宣判政府发布的报告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而名誉权在联邦宪法第5(1)条款和第13(1)条款下受保护。
诉状要求,若法庭裁定汤姆斯的宪法权受侵犯,所有被告各自需要支付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
此外,汤姆斯也呈交了一份宣誓书以支持其诉讼。
汤姆斯的律师团队成员赖伟雄(译音)说,法庭文件已于周四下午送达总检察署。
汤姆斯的自传于2021年1月发布。
2021年10月8日,内阁成立了特工队,调查汤姆斯在书中披露的内容。同年12月22日,内阁批准特工队的职权范围,包括调查司法机构、泄露政府机密、滥用职权、职业疏忽和煽动性言论的指控。
汤姆斯在2022年1月5日在一封信提到,他既不会配合,也不会参与特工队的调查。
在9月,特工队提交调查报告给内阁,不久后,首相办公厅发表声明,将根据报告中的建议来调查汤姆斯。
该调查报告于上周五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