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5日综合电)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及行政总监黄伟强因违反苹果大楼租用契约,区域法院周二裁定黎智英两项欺诈罪成立,黄伟强一项欺诈罪成立。
壹传媒此前一直租用官方资助科技园公司工业用地作为总部大楼之用,当局其后怀疑壹传媒没有遵守租用契约,把部分空间转租给第三者─力高顾问有限公司。
当局其后起诉黎智英和黄伟强,指他们违反当初与科技园公司签订的租契。

综合本地媒体的报导,法官在判罪时指出,黎智英曾为多家公司申领牌照在苹果大楼营运,惟独没有为力高领牌;力高主要是为黎智英及其家人处理私人事务,虽然有为“动新闻”提供支援,但不能忽略其主要业务不关乎印刷及出版报纸杂志的指明用途。
除了上述欺诈案,黎智英还被当局起诉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案件仍在审讯中,黎智英也因此一直被收押候审,不准保释。
此外,黎智英去年4月也曾因为参与及组织非法集结罪名成立,被判囚1年。
文/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