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4日讯)女子多次利用售地卖车为幌子,骗取客户近两万令吉订金和律师费,今日被控5项欺骗罪。
被告罗哈娜南利(48岁),来自关丹达士花园,今日在推事庭面控5项利用售地卖车为幌子,骗5名客户,损失1万8533令吉44仙。
首控状指罗哈娜于2011年12月8日早上10时05分,在关丹一家律师楼,引导36岁女客户交出2000令吉现款,作为购买土地订金后,中饱私囊 。

第2控状指于同年10月9日早上10时至下午2时,在相同律师楼内,促使40岁女子交出4000令吉,作为购地订金后私吞。
第3控状指于同年11月10日早上10时至中午12时30分,在相同律师楼,引导37岁女子交出2000令吉购地订金及私吞款项。
罗哈娜也被控于2014年10月2日早上10时30分,在关丹士满慕轻工区一家车行,引导68岁女顾客交出8233令吉44仙的新车订金,中饱私囊。
被告也于2015年2月3日约下午1时30分,在相同地点,以错误讯息引导36岁顾客交出2300令吉购车律师费,并将款项私吞。
上述5项罪行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和鞭笞和罚款。
罗哈娜聆听控状后,通过律师法迪利向推事艾妮丝表示不认罪,并指目前是家庭主妇,家庭经济由丈夫承担,要求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艾妮丝随后允许罗哈娜以总额1万1500令吉保外,订案本月28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为西蒂艾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