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28日讯)一名男子因误杀9个月大的女儿,今日被高庭判处监禁18年。
法官伦纳德命令被告,从2018年8月18日的被捕日起,执行监禁刑期。
56岁的麦丁依布努曾是一名公务员,其案件于今年1月25日在纳闽高庭开庭,他被指于2018年8月10日至13日期间,在位于甘榜格西克拉玛的出租屋内谋杀9个月大的女儿。他当时否认罪名。
该控状随后从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修改为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

该审讯于今年2月28日开始,控方在过程中传召了15名证人。
在2022年5月15日,法官认为控方成功提出表面证据,因此裁决被告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案件于2018年8月15日被揭发,因为女婴的尸检报告显示,死亡原因是因头部严重受伤、脸部软组织受伤、手指和脚趾浅表和深层皮肤烧伤,以及潜在的支气管肺炎。
该男子于同年8月16日被捕,并于同年8月29日在纳闽推事庭被援引谋杀条文提控,随后被还押在沙巴亚庇的监狱,以等待完整的调查报告。
案件随后被移交到纳闽高庭,因为只有高庭有权限审理刑罚涉及死刑的谋杀案。
男子的干案动机,是因为怀疑孩子不是他亲生的。其妻子目前因涉毒而正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