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5日讯)行动党代表大会通过修改党章的建议,未来该党国、州议员或上议员,如果没有遵照党意,经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核准后,就会丧失党籍。
这也意味,该代议士并非由党开除,而是被终止党籍,即可援引反跳槽法令,悬空该代议士的议席。
行动党此次是在其党章第3章第3条文后,增加第4条文;并在党章第12章第9条文(I)项之后,增加(J)项。
(视频拍摄:叶原溢)
第4条文为:“任何在马来西亚担任民选国会下议院议员、受委国会上议院议员或民选州议员之本党党员,一旦没有根据党章第12章第9条(J)项 遵照党意,可在中央执行委员会核准下,终止其党籍。
(J)项则为:“(J)中央执行委员会可向在马来西亚担任民选国会下议院议员、受委国会上议院议员或民选州议员之本党个别或全体党员下达明确党意。除非秘书长另有决定,所有在此条文下传达的 党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指出,随着党特别大会通过修改党章的建议,行动党之后将致信社团注册局,并希望社团注册局能尽快审核,以便在第15届全国大选前,该党能正式修改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