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选委会前副主席拿督斯里旺阿末说,根据选委会1981年(执行程序)选举法令下的条例,选委会有权在任何因洪水和水灾而不得不关闭的投票中心,推迟投票程序。
他说,如果在投票过程中水位上涨,选委会可以决定将投票程序推迟到另一个日期,并需要在宪报上颁布。 .
他指出,选委会也将向有关选区的选举官员下达指示,所有投票站负责人(KTM)采取行动停止投票。

他对《马来西亚前锋报》说,已经装有选票的投票箱(来得及投票的选民),必须按照既定的工作程序锁紧投票箱。
“投票站所有投票站负责人和选委会官员都已接受足够的培训和简报,以便在投票站突然发生洪水时,能够履行职责。”
“所有候选人的代理人或投票站代理人,必须在所有候选人代理人或投票站代理人的见证下,用安全贴纸锁紧投票箱,以免有任何疑问或争议。”
旺阿末指出,这个选票箱会在之后,由候选人代理人或投票站代理人的见证下,在选票日当天重新打开。
他也说,在雨季举行选举,不会对选委会的管理带来问题。
他说,选委会面对的问题是,政党和支持者聚集在投票中心外表现他们对候选人的支持。
他指出,选委会过去也曾在雨季展开选举事务,当时是第10届全国大选(1999年),议会于10月解散,投票日为11月。
然而,当时东海岸各州的雨季已经开始,但没有投票站面对淹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