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18日综合电)美国电脑软体公司Adobe于9月15日在其网站宣布,以200亿美元(约907亿令吉)收购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Figma。
Adobe的200亿美元,是以约为一半的现金和一半股票对Figma进行收购。
Figma于2017年后成了黑马般的存在,许多大型科技公司内都爱用,包含谷歌、微软、Airbnb都有Figma的拥戴者。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Figma拥有良好的协作功能,可以让多人在同一个档案内设计或协作。

“Adobe与Figma的结合,是很有变革性,且能加速我们对于协同创造力的愿景。”Adobe的董事长兼总执行长纳拉延(Shantanu Narayen)在公开声明中说道。
收购预计于2023年完成,但仍必须受到监管单位的批准与许可,并还有若干条件必须达成,包含需要Figma的股东批准。
Figma共同创办人兼总执行长菲尔德(Dylan Field)说:“与Adobe结合后,可以进一步重新构想浏览器中的产品设计,让客户可以更快地进行设计。”
Figma由菲尔德和华莱士(Evan Wallace)于2012年共同创立,总募资金额为3.3亿美元(约15亿令吉)。收购完成后,菲尔德将会继续领导Figma,现阶段来看应该会独立好阵子,并不会马上并入Adobe。
文:数位时代bnext.com.tw、news.adob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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