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从提控到被判罪成入狱共耗时4年多,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直言,法庭也不愿意一再拖延,此事应归咎律师。
他点出,大马有一个结构性问题,即大马律师们不希望从头到尾进行连贯的审讯。
他说,因此应该长达50至60天审讯期的此宗案件,却拖长2年。

汤米汤姆斯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指出,他曾建议高庭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一口气连期展开审讯以提高效率,但后者没有接纳。
“如果接纳我的建议,我们将有3个月的审讯——然后保留裁决,法官可择日下判。”
他举例,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在美国被控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案,审讯只持续了两周、德国前网球王贝克(Boris Becker)面对隐匿资产等控罪,在英国的审讯仅长达1周,随后便审结罪成立即入狱服刑。
他同意法庭程序需作出改变,或许需要新的结构来加快审讯速度,惟他认为首先会面对来自大马律师公会的巨大阻力。
“在马来西亚,律师是任何改革的首要反对者。”
汤米汤姆斯建议,也许大马可以有一个由法官、退休法官、总检察署和律师组成的委员会,并决定“我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我们必须让审讯更快、更有效率”,而迫使律师改进制度是关键。
另外他也指出,国内法庭很轻易就休庭,也是国家司法系统问题之一。
“大马法律制度是以容易休会而恶名昭彰。我们一直都有(这问题),就像印度一样以能轻松休庭而闻名全球,但随之而来的是延误。”
他形容,这是一种地方流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