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5日讯)高庭今日被告知,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担任内长期间,从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处收取贿金,纯粹为满足个人私利。
主控官阿都马力副检察司说,辩方指称这是一笔政治献金,但被告则没有支付给其政党,且UKSB的资金从未直接汇入巫统户头,或要求付款收据。
阿末扎希在2014年至2018年收到这笔款项时,是担任巫统副主席和巫统代署理主席。

阿都马力今日为阿末扎希被控40项外国签证(VLN)系统贪污案进行控方结案陈词时说,当钱交给阿末扎希时,后者没拒绝或要求对方把钱带走。
他说,UKSB前董事李伟坤(译音)和旺库里斯在2013年第13届全国大选后,数次和阿末扎希会面,双方一开始是讨论UKSB业务,后来谈政治,阿末扎希当时指需两人帮助。
他指称,阿末扎希提出需要新元现款,后来李伟坤和旺库里斯决定每月交出20万新元(约63万8918令吉),后来改成每月30万新元(95万8331令吉),再后来是52万新元(166万1107令吉)。
“李伟坤确认了付款,而另一UKSB员工(前行政经理陈祥生,译音)负责在分类账簿跟进付款。”
阿都马力说,通常是李伟坤和旺库里斯在晚上10时后,把钱送到阿末扎希在加影绿野山庄的住家或布城副首相官邸。
尽管辩方称这3人串谋,但认为李伟坤、陈祥生和旺库里斯都是可信证人,皆诚实坦率回答所有问题,就算证词有矛盾,也纯属次要或无关紧要。
阿都马力强调,控方已成功举证阿末扎希表罪成立。
主控官:扎希获公正审判
主控官林伟强(译音)副检察司坚称,阿末扎希获得公正审判。
此前阿末扎希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曾在上周呈交的法庭文件争辩,其当事人遭遇选择性提控,没有获得公正审判。
但林伟强周一(5日)在高庭针对有关文件回应,阿末扎希不仅拥有有能力和称职的代表律师,也有权盘问所有控方证人。
他说,阿末扎希有足够时间呈交书面陈词,控方结案时,阿末扎希也能口头辩护,再者此案是由一名独立公正的法官所承审。
“根据宪法第8(1)条,被告的权力并无受到侵犯。”
他指出,阿末扎希的控罪本质并不属于歧视性,且后者也被赋予和其他刑事案被告同样的辩护程序权利,没有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