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已故天后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早前控告开拍电影《梅艳芳》的电影公司“安乐影片”侵犯商标,诉讼被法官批准剔除。当时梅启明扬言上诉,怎料他突然指控,梅妈覃美金被照顾她的护士及侄儿梅柏麟禁锢,他于29日入禀法院,控告该名护士和侄儿,并向2人索偿合共800万港元(约456万令吉)。
据报导,梅启明在自行撰写的入禀状声称,被告“郑姑娘”(护士)和梅柏麟“软禁”梅妈,且不让梅启明与梅妈接触。梅启明也指控,梅柏麟阻止梅妈支付梅启明儿子Richard每月3万港元(约1.7万令吉)的生活费及教育费,令Richard身陷经济困境。
梅启明声称,自己在6年前患上大肠癌,梅妈当时承诺,若他能活到70岁,便会给他500万港元(约285万令吉),其中200万港元(约114万令吉)是用来让Richard读大学。
梅启明表示自己在去年12月刚过70岁,郑姑娘联手梅柏麟,误导梅妈,导致梅妈登报要和梅启明脱离母子关系,最后他还指控,梅柏麟滥用梅妈每月25万港元(约14万令吉)的生活费,因此分别向梅柏麟和郑姑娘索偿500万港元及300万港元(约171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