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执业律师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可在12年监禁期间的任何时候,缴付他被法庭判处的2亿1000万令吉罚款。
纳吉昨日在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案件被判入狱后,如今外界关注他将在何时缴付他被判的2亿1000万令吉罚款。
联邦法院昨日驳回纳吉,为他被判挪用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裁决和刑罚,而提出终极上诉的案件。


联邦法院维持高庭的原判,即纳吉被控7项涉及挪用上述公司资金的控罪,全部罪名成立,并判处纳吉罚款2亿1000万令吉和需服刑12年的监禁刑罚,若纳吉无法缴付罚款,需以5年监禁刑罚取代。
对此,执业律师在接受“马新社”的访问时指出,纳吉可在12年监禁期间的任何时候,缴付他被法庭判处的罚款。
其中,律师莫哈末哈尼夫指出,根据法律原则,纳吉可随时缴付罚款,但若他在12年刑期届满后,仍没缴还罚款,其监禁刑期则将增加额外5年。
另一名律师林伟杰也认同这观点,说明联邦法院没有规定缴付罚款的期限,因此纳吉可在12年监禁期间的任何时候,缴清罚款。
此外,律师维斯瓦纳丹认为,纳吉可以按照刑事程序法典第283条文,分期付款或出售产业缴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