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郑宝德指出,负责审理其当事人被控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一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对马银行为成立SRC公司的事务,提供谘询的角色是知情的。
郑宝德说,莫哈末纳兹兰曾经从2006年开始,担任马银行集团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他知道马银行在成立SRC公司的事务上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但他在其判决中,却没有提及马银行扮演的角色。
他指出,基于马银行在成立SRC公司的事务上,参与的范围广泛,因此这令莫哈末纳兹兰处于利益冲突的情况。

“若我们在案件开审前,得知这些(马银行)文件的存在,我们将会向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陈词,说明他不能聆审此案,因为当中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
郑宝德今早在联邦法院,聆审其当事人纳吉为他被判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裁决而提出的上诉案件中,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时,这么陈词。
纳吉是于6月7日,向联邦法院提出要求为其上诉案件,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
纳吉在他为上述申请呈交的宣誓书内说,他申请提呈的新证据,是与审理其案的莫哈末纳兹兰,曾在2006年开始担任马银行集团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一职有关。
他说,马银行曾通过子公司,即马银行投资银行以及Bina Fikir私人有限公司,涉及成立SRC公司的事务。
纳吉也指称,莫哈末纳兹兰身为时任马银行集团法律顾问,会需负责该集团的一切法律事务,但他却故意没向纳吉的律师团队,公开其角色或是他知道马银行投资银行,通过Bina Fikir私人有限公司,涉及有关成立SRC公司事务的角色一事,因此这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况。
基于上述理由,纳吉也在其申请中,寻求联邦法院宣判在高庭进行的案件审讯无效,并希望法院斟酌谕令此案重审。